海南省农业学校防疫物资保障管理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7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防疫物资的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所需应急物资快速及时保障到位,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疫物资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吴一飞

副组长:许静

成员:周泽斌、李婉蓉(清点物资、出库登记)、王丹流、郑泽帅、王杰清、李诗典、蔡骁

二、物资采购

1、防疫物资保障管理是指对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和配发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学校分管领导统筹防疫物资采购,总务科和校医室负责防疫物资采购工作,总务科负责安排报销疫情防控应急所需资金,审核应急资金支付范围。校办公室负责应急物资采购监督。

3、学校防控疫情组根据学校防疫工作总体需求和部门需求,向学校提出采购计划,由校医室及时采购,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保障到位,临时性急需体量较小物资由总务科自行采购。

4、防疫物资进库必须严格履行入库手续,入库负责人需对物资的规格、数量、名称准确登记。

防疫物资主要有:体温枪(仪)、口罩、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防护衣等。

三、物资储备

5、防疫物资储备由总务科和校医室建立分类台账,并按照标准要求分类储备,确保安全储备。

6、校医室设防疫物资储藏室,测温枪(仪)、口罩、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分类放置。

7、建立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专人管理,要妥善保管自行采购,保证合理库存。

四、物资调配和使用

8、校总务科负责防疫应急物资统一调配,根据各科室需求及防疫物资库存情况进行发放,由专管人员具体执行。

9、各科室应严格落实防疫应急物资使用管理登记制度,在校需要隔离人员、密切接触易感染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及工作需要进行防护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出穿戴用品(口罩、防护服、手套等)领用申请。优先给班主任、门岗及各科室办公室配备手持式体温枪(仪)。在疫情解除后体温枪(仪)应归还至校医室,作为学校防控物资集中储存管理。

10、领取防疫物资的科室应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详细的使用台账,做到应急物资账实相符。

11、非一次性使用防护物资设备损坏后应履行移交校医室统一保管,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未将损坏物资设备移交的科室不得申请补发。

五、物资发放流程

12、学生物资发放由学生科统一到物资管理处领取并签名,再进行分配到各班班主任。

13、各科室由科室主任本人到物资管理处领取并签名,不得由他人代领。

六、监督管理

14、总务科负责物资采购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所有物资质量可靠。

15、党委办和校办公室等部门加强对防疫物资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储备、配发和使用等环节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16、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农业学校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