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控烟、控槟榔制度
为了落实双创工作的要求,同时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干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控槟榔管理制度:
一、 成立学校控烟、控槟榔领导小组
副组长:陶文芳、吴一飞、孙孝贵
领导小组在学生科下设办公室
控烟、控槟榔办公室主任:王叶飞
控烟、控槟榔办公室副主任:林君泉 蔡平洋
成员:陈川、庞运筹、林奕超、王胜来、何石兰、各班主任
二、 控烟、控槟榔有关规定
1、 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拒绝槟榔。
2、 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 各科室和教研室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口中无嚼槟榔者、地面无烟蒂、烟灰和槟榔汁。
4、 对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嚼槟榔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控槟榔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 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在教学楼、会议室、图书馆、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 学校相关科室控烟、控槟榔职责分工如下:
学生科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控槟榔工作,总务科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控槟榔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的控烟、控槟榔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 控烟、控槟榔工作奖惩办法
1、 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嚼槟榔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嚼槟榔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100元,学生通知家长,并由家长带回教育,教育好后返校写保证书,由家长担保。第四、五次再教育,第六次劝退由家长监管。
2、 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嚼槟榔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进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控槟榔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等次,经检查班级有学生吸烟、嚼槟榔达五人次以上的,或宿舍中检查有五根烟蒂、五处槟榔汁以上的,取消该班级的年终评优资格。
3、 对举报小卖部卖烟的个人,经核实,给予奖励200元。对彻底戒烟或在控烟、控槟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年终500元。
四、 控烟、控槟榔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校园控烟、控槟榔工作进行巡视。
2、 学校各科室及教职员工对校园控烟、控槟榔有监管权,发现吸烟、嚼生槟榔的孝职员工或学生有权向控烟办公室举报。
本规定2015年12月1日执行
海南省农业学校
2015-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