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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南省科技学校职业技能鉴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14日

  经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00年我校挂牌成立海南省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我校鉴定所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准入精神,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热带作物植保工、热带作物栽培工、花卉工、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疫病检疫员等二十几个职业(工种)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我校鉴定所拥有较强的师资力量,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教师具有高级工、技师以上职业资格。鉴定所拥有较好的鉴定设备和鉴定场所,充分保证了各专业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始终把质量和信誉放在第一位,严把鉴定质量关,抓好培训,做好服务,从而赢得了上级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好评,迄今已累计鉴定 5000 余人次。
  一、鉴定对象:
  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在校或毕(结)业生及相关行业的其他社会人员。
  二、鉴定职业(工种):
  热带作物植保工、花卉工、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医药商品购销员、海水水生动物养殖工、商品营业员、计算机操作员、药物分析工、农艺工、绿化工、果树工、蔬菜工、家禽饲养工、中餐热菜、食用菌生产工、农业试验工、热带作物育苗工、热带作物栽培工、橡胶割胶工、家禽饲养工、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工、孵化工、兽医化验员等。
  三、鉴定等级: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四、发证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五、证书效力:
  国家承认,全国通用。